按国际惯例,海难救助以救助对象的不同,分为人命救助、环境救助和财产救助三种。人命救助和环境救助完全属于公益性质,通常由国家政府负责,如美国、加拿大的海岸警备队,日本的海上保安厅等。在大型人命救助或环境救助中,私人救助公司接受国家
调遣,其利益有法律保障。财产救助仅限于对船舶本身或船上财产的救助,属于商业行为,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“无效果,无报酬”的原则进行,大多数由私人企业投资经营。一些国家对于骨干私人救助公司有财政补贴或政策支持,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或战争中征用其救助力量。按国际惯例,海难救助以救助对象的不同,分为人命救助、环境救助和财产救助三种。人命救助和环境救助完全属于公益性质,通常由国家政府负责,如美国、加拿大的海岸警备队,日本的海上保安厅等。在大型人命救助或环境救助中,私人救助公司接受国家调遣,其利益有法律保障。财产救助仅限于对船舶本身或船上财产的救助,属于商业行为,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“无效果,无报酬”的原则进行,大多数由私人企业投资经营。一些国家对于骨干私人救助公司有财政补贴或政策支持,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或战争中征用其救助力量。